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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公有的职工生活用房从分配租赁制转变为商品经营制的过程。建国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为保障职工合理的住房,将公有房屋作为福利以低租金在职工中进行分配租赁,国家实行财政补贴。改革开放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公有的生活用房逐步实行商品经营的办法。企业、单位和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自由购买,产权归购买者,并可自由租赁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