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共产主义 zhàn shí gòng chǎn zhǔ yì 亦称“军事共产主义”。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在1918—1920年国内战争时期所实行的经济政策。主要内容是:在农业中实行余粮收集制,禁止私人买卖粮食;在工业中实行实物供给制,即企业不独立进行核算和计算盈亏,所需生产资料由国家供给,产品交由国家直接分配;禁止日用必需品的私人贸易,实行主要消费品的配售制度;实行普及于一切阶级的劳动义务制。军事共产主义的实质,是采取军事非常手段,按共产主义原则调节国家的生产和分配。后来列宁针对这一点说:“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列宁选集》第4卷第570页)战争结束后,在1921年春,改行新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