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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工作中的一项根本原则。由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它要求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方面统筹兼顾国家、企业、个人的经济利益,把劳动者的长远利益与目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每个经济单位和劳动者在服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前提下,从切身利益上关心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贯彻物质利益原则,要注重形成能够有效协调各种物质利益关系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机制,并把物质鼓励和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