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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指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与制度,或指资产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管理资本主义国家的事务制度化、法律化。资产阶级在反封建过程中开始提出并逐步确立与趋于完备。它排除了奴隶制国家与封建制国家的法制的专制性,提出了议会制度、普选制度、两(多)党制度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享有各项自由权利等民主形式,在历史上有进步意义。但它在本质上是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当阶级斗争的形势对资产阶级的统治有根本威胁时,资本主义法制的民主性质往往会受到公开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