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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人身非财产权”。“财产权”的对称。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能转让,一般也不因死亡而变更。分两种:(1)人格权,指法律所承认的人身所固有的权利,如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等。(2)身份权,指基于一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如亲权、监护权、荣誉权等。法人所享有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亦属于人身权的范围。非法侵犯人身权可能引起多种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侵害人应负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