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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保险公证人”。从事辅助性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或人员。其职责是受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进行保险标的毁损后的查勘、定责、检验、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协商等工作,并给予公正的证明。从中向委托人收取一定酬金。与司法公证不同,保险公证不具有法制性和强制性。保险公估机构也称“保险公估行”、“保险公证事务所”,国外也有称“保险理算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