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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叫“兰芳大总制”。18世纪中叶华侨在西婆罗洲(即西加里曼丹)所建立的一个生产和自卫组织。1777年华侨罗芳伯集合当时在东万律、坤甸、南巴哇、山口洋等地向土侯租赁山地开发金矿的一些小公司,以扩大“兰芳公司”,并称之为“兰芳大统制”,其首领称“大唐客长”。目的是发展生产,同时抵制荷兰殖民者的掠夺。1886年为荷兰殖民者所灭亡。“兰芳大统制”建立计一百零八年,“大唐客长”八人都由众人推举,故西人称之为“兰芳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