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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畏

十九畏   

十九种中药的配伍禁忌。“”指两药同用后,性能相互牵制而使作用降低或药效消失。即硫黄与朴硝,水银与砒霜,牙硝与三棱,川乌、草乌与犀角,狼毒与密陀僧,巴豆与牵牛子,丁香与郁金,肉桂与石脂,人参与五灵脂。但古方中也有配伍同用的,取其相畏能牵制其偏性,减轻或消除毒性和副作用。《神农本草经·序例》:“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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