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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起诉后最多经过几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行三审终审制(1950年《人民法庭组织通则》的规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实施后,改行*两审终审制。在外国,有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如罗马尼亚),也有实行三审终审制的(如日本、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