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保证实现社会主义国有化的重要措施之一。指工人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和分配实行监督。1917年2月俄国工人阶级推翻沙皇制度后开始实行。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正式公布了工人监督法令,规定对职工在五人以上或每年资金周转在一万卢布以上的一切工业、商业、银行和农业等企业的一切产品和原材料的生产、储藏和买卖等事宜,实行工人监督。中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特别在1952年“五反”运动后,普遍建立起工人监督。旨在防止资本家的违法行为,保障国家法纪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利,锻炼工人管理企业的能力,进一步贯彻*利用、限制、改造政策。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实现,工人监督生产也就为国家委派的公方代表领导下依靠工人管理生产的制度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