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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安庄稼”。“分租”的一种特殊形式。地主出土地和全部生产资料,并酌量给佃户生活资料如粮食、住屋等。佃户就收获总额,按成交纳地租。租率高达七至九成。这种租制佃农地位已与雇农相近,收入比雇农更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