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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名词。指建立在形式语言基础上的公理系统或自然推理系统。形式的公理系统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1)初始符号,它是构成形式系统的基本单位。(2)形成规则,它规定了哪些初始符号序列是合式公式。(1)和(2)构成一个形式语言。(3)公理,它是作为推理出发点的合式公式。(4)变形规则,它规定了如何从给定的一个或几个公式经过符号变换而推出另一公式。自然推理系统没有公理,仅由(1)(2)(4)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