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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文Latifundium的音译,意为“大庄园”或“大土地所有制”。古代罗马共和制末期贵族奴隶主的大农场制度。形成于公元前3世纪,公元前2世纪起获得巨大发展。奴隶主役使奴隶在大片土地上畜牧或耕作,为其生产奢侈生活的用品和供销售用的商品。公元3—4世纪时因奴隶来源枯竭,劳动生产率低下,经营无利,园圃荒废,奴隶主遂将土地分租与农民(主要是*隶农)耕作。但大牧场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