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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的起草、审议、颁布、修改等工作的总称。是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等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一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法规分为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及国家教育行政机构制定的全国性教育行政法规,以及只在本地区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教育法规(包括地方性教育行政法规)。先后制定颁布的有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和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