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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教法学派之一。与哈乃斐、马立克、罕百里并称为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为巴勒斯坦人穆罕默德·伊本·易德里斯·沙斐仪(Muammad ibn Idrīs al-Shfi‘ī,767—820)所创。该派在制定教法时吸收哈乃斐学派和马立克学派的某些主张,系统地阐释《古兰经》、圣训、“公议”和“类比”四条法源理论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盛行于埃及、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阿拉伯半岛沿海地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