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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作为某一国家的社会组织的资格。确定的标准有三:(1)法人所在地。其中又分为管理中心所在地与营业中心地。(2)法人成立或登记地。(3)法人的资本属于何国,为何国服务。英美国家的学者一般主张以法人的成立地为标准,欧洲大陆国家的学者一般主张以法人的所在地为标准。法人国籍可通过条约来确定,也可由法人所在国通过国内立法加以规定。法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为法人本国法。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