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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波兰保障小贵族利益的条例。1454年波兰国王卡西米尔四世(Kazimierz Ⅳ,1447—1492年在位)在涅夏瓦城(Nieszawa,一译涅沙瓦)颁布。规定:未经小贵族组成的地方代表会议同意,国王不得颁行法律,不得征收新税,不得宣战、媾和;取消大贵族独占高级官职的特权,小贵族亦可参加司法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