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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证的当事人、证明的对象或公证使用地等因素中含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在我国,涉外公证的特点是:(1)当事人多为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以及旅居我国的外国人,或是准备出国留学、谋职、定居、探亲的我国公民,或是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中外企业、法人等。(2)由专门的公证机关办理,并适用一些特殊的程序规则。如公证书需附外文译本,根据使用国的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等。(3)公证书限于在使用国使用,并在使用国承认的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