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逻辑学家。生于维也纳。早年在剑桥大学从罗素学逻辑学和哲学,1929年获该校哲学博士学位。后在母校任教授。1938年入英国籍。在数理逻辑方面,特别在真值表和真值函项等理论方面有所贡献。在哲学方面,早期主张逻辑原子主义,强调逻辑分析。提出语言图像论,把语言看成事态的逻辑图像。认为只有经验事实的命题即自然科学命题才具有意义,数学和逻辑命题是非经验的,但不是无意义,“形而上学”命题则是“无谓”的“伪命题”。宣称哲学只是一种指出人们能明白地讲出什么和不能明白地讲出什么的“活动”。后期放弃语言图像论,认为描述实在是语言的一种功能,提出语言工具论,是日常语言哲学的奠基人。他的早期哲学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很大,晚期哲学则为分析哲学学派所接受与发挥。主要著作有《逻辑哲学论》、《哲学探讨》、《关于数学基础的言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