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注意;关心。《晋书·刘伶传》:“未尝厝意文翰,惟著《酒德颂》一篇。”《魏书·崔光传》:“初, 永平 四年,以黄门郎 孙惠蔚 代 光 领著作, 惠蔚 首尾五载,无所厝意。”《南史·谢弘微传》:“ 建昌 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 梁启超 《复友人论保教书》:“夫国计民命,即不厝意,试问栋折榱崩,孰免倾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