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称“联合经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企业联合体。参与联营的企业通过签订协议或合同而在投资、生产、供销等方面进行协作。按其协作内容,有补偿贸易性联营、产销联营、有偿技术联营和产品配套生产联营等。可以是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营。企业的联合经营,有利于集中资金、充分发挥联营各方的优势,从而提高技术和产品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成本、增加赢利。
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联营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的一种经济类型。是我国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年对我国现行经济类型的一种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