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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脚色”。中国旧时一种力租形式。江苏宝山、嘉定(今均属上海市)等县流行。地主或富农将土地租给农民时,规定每亩佃户须自带工具为地主服劳役二十日至五十余日不等。农忙季节须先为地主耕作,然后再耕所租田地。这种租田名脚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