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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一事物之所以为这事物及其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性。有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前者从性质或本质上表明事物之间的区别,后者从事物的存在规模和发展程度上表明事物的区别。一切事物都是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的具体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