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论我国革命(评尼·苏汉诺夫的札记)》。列宁于1923年1月16日和17日口授而成。编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列宁总结了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驳斥了孟什维克和第二国际代表人物关于俄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论断,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也符合世界历史发展的总的路线;俄国由于自身的历史条件,政治变革和社会变革先于经济进步和文化进步;建设社会主义确实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但可以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一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提高生产力和文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