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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的选举机构。在我国,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其任务主要是:登记、审查和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汇总各方面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讨论,民主协商,根据较多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划分选举区域,规定选举日期,颁发选民证;主持投票,计算票数;宣布选举结果,发给当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