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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按遗嘱人的意志使遗嘱发生效力的人。可由遗嘱人在遗嘱内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担任;未指定的,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为了保障未成年继承人以及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也可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