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刻有私人姓名的印章。《资治通鉴·后周太祖广顺二年》:“ 穀 未能执笔,詔以三司务繁,令刻名印用之。” 元 吾丘衍 《学古编·三十五举》:“凡名印不可妄写,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只用印字最为正也。”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刻名印》:“按 周 广顺 二年,平章 李穀 ,以病臂辞位,詔令刻名印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