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以杀去杀
【拼音】:yǐ shā qù shā
【简拼】:ysqs
【解释】: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出处】:《商君书•画策》:“以杀去杀,虽杀可也。”
【示例】:
【近义词】:以暴制暴
【语法】:作谓语、定语;指统治方法
《商君书.画策》:“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用重刑禁止人犯法。也比喻用对方使用的手段还击对方。宋.李廌《慎兵论》:“万一正不获意,则权必用武乃济,然后哀矜怆恻而用之以犯难,难平即止,非复可玩。此以杀去杀,以战去战之术也。”亦作“以杀止杀”。明.刘基《拟连珠》:“盖闻以杀止杀,圣人之不得已。以暴易暴,悍夫之无所成。”鲁迅《集外集拾遗.做“杂文”也不易》:“用‘杂文’攻击‘杂文’,就等于‘以杀止杀’。先前新月社宣言里说,他们主张宽容,但对于不宽容者,却不宽容,也正是这意思。”
【顺接】:杀人如草 杀一利百 杀生与夺 杀一警百 杀家纾难 杀人劫财 杀人盈野 杀身之祸
【顺接】:予夺生杀 引咎自杀 卫郎看杀 互相残杀 一概抹杀 养生遭杀 祖江见杀 傅瑕遭杀
【逆接】:不明所以 不知所以 忘乎所以 忘其所以
【逆接】:以沫相濡 以夜继日 以戈舂黍 以手叩额 以毁为罚 以公济私 以索续组 以古非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