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概念 jù tǐ gài niàn“抽象概念”的对称。
在形式逻辑中,指反映具体对象的概念。如:“树”、“商品”、“勇敢的人”等。
在辩证逻辑中,指反映对象多种规定性的统一的整体的概念。它所指的不是对象的某一属性、部分或方面,而是对象的多种多样的属性和规定、一切方面和部分的统一的整体。思维从具体到抽象,获得了关于对象的一些抽象的规定和关系;然后又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把这些规定和关系综合成为总体。马克思说:“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