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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fǎ lǜ zhì dù

有广狭两义。广义是一国的立法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总称。狭义是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所有权制度、陪审制度等。广义的法律制度是最狭义的法制的全称,同时又是最广义或较狭义的法制的基本内容之一。狭义的法律制度不同于法律部门。一种法律制度可能分属几个法律部门,如所有权制度包括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规范,分属行政法、民法、刑法等部门。而一个法律部门也可能包括几种法律制度,如诉讼法部门包括公开审理制度、陪审制度、合议制度、辩护制度、回避制度等。参见“法制”、“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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