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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仲裁任务的人员。中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