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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投资回收年限”。指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完工投产后,用增加的纯收入以抵偿该项目的投资额所需要的时间。计算方法是将基本建设投资额除以年纯收入增加额。投资回收期越短,投资效果越好;反之,则越差。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在计算纯收入时,不包括扩建和技术改造以前原有固定资产提供的纯收入金额。 “追加投资回收期”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