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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企业采用的一种工资制度。即以职工完成职务的能力为标准确定工资的制度。其方法是:确定完成职务能力的发展阶段,规定与之相适应的职能资格等级,职工被定在哪个等级就付给哪个等级的工资。职能工资的具体形式有如下几种:(1)评价每个职工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根据其能力顺序决定工资;(2)把每个职工按完成本职工作的种类(工种或职务)和程度(能力)加以区分并据以支付相应的工资;(3)根据职务的价值进行职务分类并据此决定工资,如完成职务能力强,就在一定范围内提升工资。第三种形式一般称为范围职务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