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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国家预算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规定预算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职权的一项根本制度。正确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支范围和规定预算管理职权,使各级政府在财政方面的责萭呙芮薪岷掀鹄矗俳窬煤蜕缁岬姆⒄埂N夜敌泄闹掷嘈偷牟普逯疲?1)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2)以中央集权为主,适当下放财权;(3)多种形式的包干;(4)以分税制为基本形式。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行以分税制为基本形式的财政体制。